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宗教局、民宗委(廳、局)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局:
近日,福建省福州市法海寺發(fā)生重大火災事故,造成重大損失。為了防止火災事故再次發(fā)生,切實加強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工作,特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。
一、進行一次消防檢查。最近一段時間,仍是火災高發(fā)期,請組織力量,協(xié)同有關部門,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一次消防檢查,發(fā)現問題及時整改,徹底消除火災隱患。宗教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,深入現場檢查。
二、認真做好值班工作。要求各宗教活動場所安排值班人員,晝夜巡查,保持高度警惕。啟動應急機制,保持聯絡暢通,發(fā)現問題及時報告,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決。
三、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。所有宗教活動場所都要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(jiān)督,根據消防工作要求和各自實際情況,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,并對場所人員進行訓練。對經濟困難的宗教活動場所,宗教工作部門要協(xié)調幫助解決配置消防設施。
四、落實各項制度和措施。認真汲取法海寺火災事故教訓,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防火教育,提高安全意識。要建立和健全消防制度,明確責任制,層層簽訂責任書,確保各項制度和責任落實到位。
國家宗教事務局
2011年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