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準簡介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(tǒng)及部件的術語和定義、分類、型號編制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標簽及使用說明書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二氧化碳滅火劑以低壓形式貯存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(tǒng)。
前言
本標準的第6章和第8章內容為強制性的,其余內容為推薦性的。
本標準按照GB/T1.1—2009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本標準代替GB19572—2004《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(tǒng)及部件》。
本標準與GB19572—200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:
———增加了“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”的有關內容(見第2章);
———修改了“術語和定義”的有關內容(見第3章,2004版的第3章);
———增加了“分類”(見第4章);
———增加了“型號編制”(見第5章);
———修改了“系統(tǒng)”的有關內容(見6.1,2004版的4.12);
———修改了滅火劑貯存容器壓力的有關內容(見6.2.2.2,2004版的4.1.1.2);
———修改了超壓泄放裝置的有關內容(見6.2.4,2004版的4.1.3);
———增加了“安全泄放膜片”(見6.2.4.3);
———修改了“壓力傳感器”的有關內容(見6.2.5.3,2004版的4.1.4.3);
———修改了“滅火劑量顯示裝置”的有關內容(見6.2.6,2004版的4.1.5);
———修改了“制冷系統(tǒng)”的有關內容(見6.2.7,2004版的4.1.6);
———增加了“驅動裝置”(見6.3);
———修改了總控閥、選擇閥“操作性能”的有關內容(見6.4.11、6.5.11,2004版的4.3.10、4.4.10);
———修改了“單向閥”的有關內容(見6.6,2004版的4.5);
———修改了“噴嘴”的有關內容(見6.7,2004版的4.7);
———修改了“控制器”的有關內容(見6.9,2004版的4.10);
———刪除了“驅動氣體貯存容器”(見2004版的4.2);
———刪除了“驅動器”(見2004版的4.6);
———刪除了“管路超壓泄放閥”(見2004版的4.8);
———增加了“超壓泄放裝置動作試驗”試驗方法(見7.5);
———增加了“噴嘴性能試驗”試驗方法(見7.14);
———修改了“保溫絕熱效果試驗”的試驗方法(見7.23,2004版的5.25);
———修改了“檢驗規(guī)則”(見第8章,2004版的第8章)。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固定滅火系統(tǒng)分技術委員會(SAC/TC113/SC2)歸口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。
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:西安核設備有限公司、四川威特龍消防設備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董海斌、劉連喜、楊震銘、高云升、盛彥鋒、盧政強、馬建琴、趙青松、黨玲、徐洪勛。
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
———GB19572—2004。
GB 19572-2013 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(tǒng)及部件.pdf